臨汾新聞網(wǎng)訊 2016年開展“冬季行動”及春運工作以來,安澤大隊為了有效預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工作重心,集中優(yōu)勢警力,強力整治無牌無證、酒駕等違法行為。
1月26日16時20分,安澤交警大隊良馬中隊民警在國道309線1040公里900米處例行春運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號牌為晉L782XX的重型半掛車,在交警疏導車輛時強行超車,交警立即示意停車檢查。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人出示不了駕駛證,隨即帶回中隊進行網(wǎng)上詳細核查,確認該駕車人屬無證駕駛。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款、《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九條之規(guī)定,對苗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0元的決定?!岸拘袆印庇辛Υ驌粽饝亓说缆方煌ㄟ`法行為。(鄧淑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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