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全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
(2021年12月29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四次會議通過)
2021年12月28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四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全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的情況報告。
會議認為,近年來,全市法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市委決策部署,認真履行行政審判職能,依法開展行政審判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爭議,在促進依法行政、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推進審判機制改革、加強隊伍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為我市高質量發(fā)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時,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全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還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是:行政案件上訴率高、申訴率高、服判息訴率低,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水平有待提高;部分當事人濫用訴權的問題比較突出;行政審判外部環(huán)境有待進一步優(yōu)化。為此,會議作出如下審議意見:
一、圍繞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審判職能。全市法院要緊緊圍繞推動全方位高質量發(fā)展的工作大局推進行政審判工作。要堅持依法審查行政行為,既要維護相對人合法權益,又要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能。要堅持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著力解決申訴率高、服判息訴率低等問題,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實現(xiàn)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二、推進審判機制改革,努力提升審判質效。要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改革要求,依法規(guī)范保障當事人訴權,防范濫用訴權行為。要繼續(xù)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推進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進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審理方式和裁判方式,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立案、申訴、執(zhí)行方面的困難,著力提升審判質效,促進司法公正。
三、完善多元化解機制,優(yōu)化行政審判環(huán)境。要堅持依法裁判與協(xié)調化解相結合,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糾紛。要進一步落實人民法院與行政機關的聯(lián)動機制,形成解決行政爭議的合力。要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guī)定,督促行政機關執(zhí)行生效判決,及時糾正違法行為,落實反饋司法建議,促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升行政審判工作水平。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審判隊伍的政治建設和業(yè)務能力建設,繼續(xù)深化紀律作風整頓,切實提升行政審判人員司法能力,確保公正廉潔司法。要堅持司法公開,著力構建開放、動態(tài)、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責任編輯: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