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和國家防總關于《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工作職責》的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為全面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確保安全度汛,現(xiàn)將市、縣兩級防汛抗旱責任人、全市中型水庫、重點河道(段)、重點防洪城市和縣城防汛責任人予以公示。凡公示的責任人有變動,其職務的繼任者在未重新公布責任人名單前即為防汛抗旱責任人。
各級防汛抗旱責任人要堅守崗位,及時準確掌握汛情旱情,根據防汛抗旱需要,扎實開展相關工作,切實履行職責,確保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臨汾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2年5月25日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