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法院大槐樹法庭下鄉(xiāng)辦案記

2021-10-28 09:11:39 來源:臨汾新聞網   瀏覽次數(shù):

  臨汾新聞網訊 “我們的矛盾終于解決了,我誠心誠意地感謝法官和村干部,了卻了我的一樁心病。”雙方調解成功后,兩原告當場撤訴,激動地握著法官的手再三表示感謝。近日,洪洞縣人民法院大槐樹法庭負責人王洪忠前往洪洞縣蘇堡鎮(zhèn)上門化解了兩起糾紛,消除了幾家人多年積怨。

  王洪忠一行首先來到了蘇堡鎮(zhèn),案件的兩原告與被告系叔侄關系,三家所承包的土地相鄰,經過多年耕種和自然環(huán)境的變遷,三塊土地的界限不清。兩原告認為被告侵占了自己的承包地,將其訴至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王洪忠發(fā)現(xiàn)原告與被告積怨較深,調解一直未達成協(xié)議。為了化解矛盾,王洪忠決定轉換辦案思路,與三方當事人、村干部約定時間,進行現(xiàn)場辦案。

  “今天既然大家都來了,我們就一定要把事情處理好,把糾紛徹底解決?!笨紤]到土地糾紛具有反復性,如處理不當,很難實現(xiàn)案結事了。為查明土地權屬,王洪忠與該村村干部一起對三塊承包地進行了實地測量。根據(jù)測量結果,再次組織原被告進行了調解。為盡快緩解雙方矛盾,王洪忠與被告講道理、釋法律,耐心對被告進行勸導。最終,被告同意讓出一部分土地作為原告土地的田壟,并在村干部的見證下雙方重新劃分了土地界限,原告當場撤訴。這起多年的糾紛在法官與村干部的調解下一朝化解。

  前案剛剛解決,王洪忠一行又立即動身前往蘇堡鎮(zhèn)另一個村莊,就一起財產損失案件進行調解。這起案件的原被告所承包的土地系相鄰地塊,原告承包地內的核桃樹因冠幅過大,影響被告在自己所承包土地上的行走與勞作。被告與原告多次溝通無果后,一氣之下將原告所有生長在自家地塊上方的核桃樹枝條進行了砍伐,給原告造成了一定經濟損失。

  考慮到被告年近七旬,出行不便,為進一步查明案情,快速解決糾紛,王洪忠積極聯(lián)系村干部,驅車前往核桃樹地內查看情況。在王洪忠的耐心勸導下,原被告雙方對立情緒逐步緩和,“法官的講述讓我聽了有些慚愧。今天法官和村干部來家里現(xiàn)場為我們解決糾紛,我們還有什么爭執(zhí)不下的,我們聽法官的?!痹姹桓嫖帐盅院停娂姳硎菊J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兩家終于達成了和解意見。

  “農村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最基本的依靠和保障,農民對其土地分畝必爭。”王洪忠告訴記者,“法官在調解的過程中,需要轉變辦案方式,走進他們的田間地頭、家中了解實際情況,準確找到矛盾的癥結點,從法理、情理的角度去化解矛盾,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用實際行動落實司法為民舉措,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真正做到為民辦實事?!?/p>

  記者 白潔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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