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08年6月案發(fā)前,浙江世紀黃金公司的網上交易平臺上共存在客戶1217個,共產生交易176579筆,公司共向客戶收取黃金交易定金2.75億余元,放大后交易金額總數達583億余元。根據查獲的賬戶統(tǒng)計,該公司從非法黃金期貨業(yè)務中至少獲利1.1億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均成立,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單位浙江世紀黃金制品有限公司犯非法經營罪,判處罰金人民幣7100萬元。被告人張勇犯非法經營罪、抽逃出資罪,兩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被告人王劍平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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