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3 08:47: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日前,曲沃縣法院民三庭審理了一起贈與合同糾紛,不僅僅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數(shù)年恩怨,更挽救了將要破裂的家庭,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原告劉姣某、劉芳某、劉愛某,第三人劉天某與被告劉躍某系父子(女)關系,被告劉躍某與被告高某某系再婚,第三人馬某系被告高某某之子,與被告劉躍某系繼父子關系。被告劉躍某及其家庭成員共同購置財產有太和南路22號院落一座(現(xiàn)馬某居?。?,以及曲沃縣冷庫旁宅院一座及蘋果園一座(現(xiàn)劉天某居住及經營),三原告均已出嫁。2002年,劉躍某、高某某簽訂了贈與協(xié)議,將太和南路22號院落一座贈與馬某,2002年劉躍某、高某某與馬某、劉天某再次簽訂分割財產協(xié)議,明確馬某分得太和南路22號院,權屬馬某,其他人無權干涉占有。協(xié)議簽后,各安現(xiàn)狀,劉躍某夫婦也相處融洽。但近年來,隨著城鎮(zhèn)化建設的迅速發(fā)展,馬某所居宅院由于地理位置比較優(yōu)越,價值不斷攀升,相同地方價值逾百萬元,又加之馬某并非劉躍某親生子,而劉天某所居宅院由于比較偏僻,沒有什么變化,故而三原告與劉天某感覺心理不平衡,從而與馬某產生矛盾,更導致劉躍某、高某某夫婦各為其親生子女利益所困擾,于是和諧融洽的老夫老妻感情卻因此而瀕臨崩潰的邊緣,但卻又不能說服己方親生子女。三原告便訴于本院,請求依法分割應屬于三原告所得份額,理由為馬某現(xiàn)居宅院原為其親生母親與劉躍某所建,而生母已去世,劉躍某無權處分三原告應得的繼承份額。民三庭受理此案后,立即組織調解,理順關系,找準矛盾點,多次進行溝通協(xié)調,終促三方初步達成協(xié)議。
本以為此案已順利調解,劉躍某一家能和好如初時,事情卻起了變故。在達成協(xié)議當晚8時許,民三庭全體人員及法警在馬某家附近執(zhí)行公務,民三庭法官接到高某某報稱劉天某在馬某家鬧事,法警立即趕到馬某家,剛進家門,劉天某手執(zhí)菜刀放在脖子上,揚言若事情說不順就死在家里,經過多方勸說,劉天某放下菜刀,同意第二天再來法院調解。
次日,原、被告及第三人全部到庭,經過全庭人員一天耐心細致,苦口婆心的依法、據(jù)理、講情的調解工作,終于在下午6時許達成調解協(xié)議,由馬某補償三原告及劉天某30萬元了結此案,劉躍某與高某某再次走到一起共同生活,劉天某與馬某兩兄弟也握手言和,一家人臨走時再三向民三庭的法官們表達謝意,衷心感謝法院化解了他們家?guī)啄陙淼睦_,同時又讓劉躍某、高某某和好如初。
至此,一起因財產糾紛幾乎使一家人分崩離析的案件順利調解結案,一家人又重新?lián)碛袣g笑,老劉夫婦又能安享晚年,兄弟姐妹又和睦相處。(通訊員 薛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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