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休年假,年終是否該“補錢”?

2012-11-27 08:04:01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景文婷)手機尾號7499的用戶向本報手機報反映:我在公司工作6年了,還從沒有休過年休假。這幾年每次向領導要求休假都以工作忙為由拒絕。請問,沒有休年休假,年終是不是該“補錢”了?

對此,記者前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情況,工作人員答復: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你在該公司已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依法應享受帶薪年休假。像你這樣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同時未明確待遇的情形,在現(xiàn)實中也較為常見。建議你采取兩種辦法維權:一是向公司提出依法在本年度內支付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資報酬,支付標準按照本人日工資的300%計算;二是與公司進行協(xié)商,將本年度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跨一個年度安排,建議在協(xié)商后以“審批單”等書面形式落實,如再發(fā)生爭議可作為維權的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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