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6月8日,《臨汾365論壇》出現一篇題目為《襄汾縣襄陵鎮(zhèn)出現搶孩子的事了》的帖子,引發(fā)多人關注點擊并回貼,多人向公安機關打電話核實情況。
6月9日上午,襄汾縣公安局網警大隊民警在日常網絡巡查工作中發(fā)現一署名為“汾襄河畔”的網民發(fā)布該貼,高度重視,立即開展偵查工作,在民警積極偵查后,確定近期襄陵鎮(zhèn)并沒有搶孩子事件的報案及相關事件發(fā)生。
辦案民警輾轉臨汾、襄汾兩地,最終鎖定嫌疑人趙某某并將其成功抓獲,趙某某主動供認了相關違法事實,并認識到自己發(fā)貼行為的違法性和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主動寫了保證書,承認了錯誤。
為整治網絡秩序,襄汾縣公安局網警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對趙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敖诸^搶小孩”的信息多次在微博或微信朋友圈里出現,制造恐慌和影響,濫用大家的同情和關心。警方提示:人人都要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自覺文明上網和理性上網。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規(guī)范自己的網上言行。共同構筑安全、有序和文明、清朗的網絡空間。有違反網絡秩序造謠、傳謠等行為,最終會受到法律制裁。(范建剛 郭潔敏)
責任編輯: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