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連線:遭遇拖欠工資,勞動者應該怎么辦?

2016-01-12 10:47:52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臨汾新聞網(wǎng)訊 手機尾號2633的讀者咨詢:請問遭遇拖欠工資怎么辦?該到哪里投訴?沒有和用人單位簽過勞動合同該怎么證明勞動關系?

  接到信息后,記者向律師了解到:這種情況可以找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根據(jù)以下的規(guī)定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記者 白潔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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