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范韶華)近日,臨汾鹽務分局根據群眾舉報和在市場檢查中得到的信息,經周密安排部署,在堯都區(qū)公安局110及路東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在山西師范大學體育學院大門口查獲一輛運輸鹽產品車輛,當場查獲用白色編織袋包裝的無生產廠名廠址標識、來歷不明顆粒原鹽30噸。
當檢查人員到達現場時,有幾名工人正從貨車上卸鹽準備拉運到其他地方。執(zhí)法人員亮明身份后,現場一名中年男子自稱為貨主,兩名司機也證實該男子為貨主。但該貨主及司機均提供不出任何購進鹽產品的票據或來源的相關證明、供銷合同等有效證據。為調查鹽產品的真實來源及用途,防止此類偽劣鹽產品流入市場,執(zhí)法人員依法將該車及相關人員帶回分局調查。
經初步了解,貨車司機稱在山東一配貨站以融雪劑的名義裝的該批貨,但不知是鹽產品,用途不清楚,只有一個與貨主聯(lián)系的手機號。到達臨汾后,貨主將他們帶到山西師大體育學院門口。當執(zhí)法人員詢問貨主鹽產品是從什么地方購進及用途、相關手續(xù)和資質時,對方卻支支吾吾。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的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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