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酒后駕車怕被查 為“去味兒”猛嚼口香糖

2019-09-24 09:12:44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 “真是怕啥來啥,我以為嚼口香糖聞不到酒味,你們就不會查了……”9月14日,一男子為避免酒駕被查猛嚼口香糖,自認為無酒味就不會被查,不料卻被高速交警逮個正著。

  當日7時30分,高速交警四支隊二大隊民警在轄區(qū)臨汾收費站例行檢查時發(fā)現,一輛白色轎車在接受檢查時,當車窗搖下來,駕駛員的眼神閃躲,神色慌張,并使勁嚼著口香糖,這引起了民警的懷疑。

  民警隨即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在準備吹氣的短暫時間里,駕駛員李某仍不住地嚼著口香糖,試圖讓口中的酒氣降低。然而,口香糖并沒有發(fā)揮理想的功效,經呼氣式酒精檢測,李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69mg/100ml,達到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隨后,民警將李某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經了解,駕駛員李某前一天晚上在家喝了點酒,第二天早上從襄汾開車來臨汾辦事,為防被查到酒駕,李某一路上都在嚼口香糖,以為這樣警察就不會發(fā)現,沒想到卻被逮個正著。根據相關法規(guī),李某被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并處1000元罰款。

  高速交警提醒:

  酒后駕駛一是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操作能力降低,往往無法正??刂朴烷T、剎車及方向盤。二是飲酒后注意力及判斷能力降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和行車速度,不能準確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三是飲酒后會使視力暫時受損,視野大大減小,視像不穩(wěn),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fā)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fā)現。四是在酒精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五是飲酒后易困倦疲勞,出現駕車行駛不規(guī)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甚至進入睡眠狀態(tài)。因此,開車上路,不管喝的什么酒,喝的多與少,只要沾了酒就不要再開車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不僅是一句口號,更應是每一位司機的座右銘。

  記者 白潔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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