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身受工傷單位拒賠 法律援助成功維權

2020-09-25 09:42:07 來源:臨汾新聞網   瀏覽次數:

  案情:不慎受傷 權益受損

  武某某系我市某私立學校的保潔員,現年50多歲。在2018年某一天工作中,武某某不慎被消防栓的玻璃扎傷雙手。受傷后,武某某雙手功能受限,不能勞動,甚至連自己的生活起居都受到影響。為維護自身權益,武某某多次與學校協(xié)商解決,學校非但沒有給武某某重新安排合適的工傷崗位,還對賠償問題只字不提。

  辦案經過:精心代理 終獲賠償

  2018年11月13日,武某某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經審核,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西誠敏律師事務所趙磊律師,為武某某工傷賠償案提供法律援助。

  承辦律師接到指派后,通過約談當事人武某某,首先對案件細致分析,找到突破口,分清管轄,提出了代理思路和意見。

  律師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可以確定武某某與學校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由于武某某所工作的學校系私立學校,與勞動者從未簽訂過書面的勞動合同,但采用銀行卡發(fā)放工資,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承辦律師首先為武某某代理進行勞動仲裁,經堯都區(qū)勞動仲裁委開庭審理,雖然醫(yī)療費等賠償費用仍沒有拿到,但勞動仲裁確認了武某某與學校之間具有勞動關系,為工傷賠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武某某在勞動中受傷,應當認定為工傷,且工傷賠償應當以工傷等級為依據。承辦律師為武某某代寫了工傷認定及級別鑒定申請書,并多次同武某某一起找到受傷時的工友處取證,到市工傷認定部門主張權利,最后武某某拿到了工傷十級的認定書。

  雖然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但是事情總是一波三折,學校仍就各項賠償費用推三阻四,承辦律師又多次與學校教導處工作人員溝通,向其以案釋法,最終學校作出了權衡,支付了武某某的工傷賠償款。

  律師提醒:據理力爭 依法辦理

  本案法律援助的過程頗費周折,結果得來實屬不易,律師的工作也得到了武某某及其家屬的認可,并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依據該條規(guī)定,本案中的武某某確系工傷。

  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工傷賠償要經過勞動關系確認、工傷認定、勞動仲裁等多個法律程序。在用人單位不予以賠償的情況下,為了使武某某權益得到保護,首先要確認武某某與某學校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再由工傷主管部門確認工傷的等級,從而確定賠償的具體數額。最終在律師的努力下,通過調解的方式維護了武某某的合法權益。

  辦案律師提醒,由于工傷維權程序繁雜、專業(yè)性強,群眾遇到此類情況,一定要保存好證據,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切莫輕言放棄或者自己個人維權,以免貽誤時機。

  記者 李媛

     

責任編輯:暢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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