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白潔) 根據省道路交通安全領導組會議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從10月24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含各縣市區(qū))對電動車駕駛人乘坐人不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據了解,市區(qū)設置了200多個公安交警勸返點,對電動車駕駛人及乘坐人不佩戴安全頭盔、帶成年人、超員帶人(含2名兒童)、不上牌照、逆行、闖紅燈、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集中進行現(xiàn)場勸返、實名登記、宣傳曝光、抄告單位和學校、依法處罰、留置電動車等。為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提醒全體電動車駕乘人員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guī),全程規(guī)范佩戴安全頭盔,不違規(guī)載人,積極主動配合現(xiàn)場民警執(zh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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