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年齡的原則與變通

2009-09-29 11:07: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從某種意義上說,學校嚴格執(zhí)行國家教育規(guī)章,此做法無可厚非。但是僅僅因為比入學的法定年齡小4天,就要讓孩子再等365天,這樣的規(guī)定是否不夠人性化,學校這樣執(zhí)行是否有點機械、教條呢? 

現(xiàn)行的很多制度都是很多年前制定的,一些條款已經大大落后于社會發(fā)展的要求。比如1997年制定的火車兒童半價票身高標準已不合時宜,引起公眾不滿,鐵道部廣納善言,將兒童半價票身高標準由1.4米調至1.5米,這一“與時俱進”的做法受到了公眾的廣泛好評。 

同樣,教育上現(xiàn)行的很多規(guī)章也需要“與時俱進”,就拿小學入學年齡來說,可不可以不要精確到天,以三個月為一個年齡段呢?相差一天就晚一年,不管怎么說都不符合以人為本的理念。更何況開學之初,家長是帶著幼兒園園長開具的介紹信,以及戶口簿、房產證和小明的出生證,到小學報名的。當時,學校并未提出異議,再加上校長建議家長將孩子轉到“未被抽查”的學校,這都說明學校在執(zhí)行教育規(guī)章的時候,還是可以靈活變通的。 

事實上,兒童入學年齡變通,一直是小學普遍的“潛規(guī)則”,能讓這個規(guī)則起作用的一是人情二是錢。差一個月只要交上1000元到3000元不等就可以上學,這基本上已經成了各地小學的“無字文件”。所以說,相差幾天根本不應該成為兒童入學無法跨越的溝壑。 

太過剛性的教育規(guī)章不僅缺乏人性化,還可能衍生出很多社會問題。那些鐵了心要讓孩子入學的家長,要么花錢造假,要么疏通關系。這勢必造成假證盛行,甚至滋生腐敗。相對于提前幾天入學對教育資源的占用,造假和送禮帶來的社會危害要大得多。(王義亭)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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