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4日《中國記者》刊登了王志靜撰寫的《匿名新聞源應多用直接引語》一文,他認為:若一篇報道中出現(xiàn)了匿名新聞源,那么,記者對于匿名新聞源的話語,應盡可能地采用直接引語。匿名新聞源本身已經(jīng)讓新聞真實性受到了一定削弱,如果再用會對新聞真實性產(chǎn)生一定弱化作用的間接引語,將使新聞真實受到雙重損害,這是新聞報道應該力求避免的。
沒有經(jīng)過核實的匿名消息來源所帶來的新聞不僅僅表現(xiàn)為虛假新聞,更為嚴重的是隱藏在虛假新聞背后的新聞記者對新聞職業(yè)的認識不足,對新聞職業(yè)道德的漠視。這也是產(chǎn)生“偽匿名消息來源”的根本原因。新聞記者必須把公眾和社會的利益放在首位。所以說在不得不使用匿名消息源的時候,記者應該考慮到這樣一些因素:報道的重要性、消息來源的動機、匿名的原因、是否缺乏其他消息來源、不能為了競爭而放松對新聞倫理的要求。
責任編輯: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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