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七十歲 結婚五十載 分居二十年

曲沃:金婚夫妻對簿公堂 家事審判情真意切得圓滿

2017-04-09 22:35:10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臨汾新聞網(wǎng)訊 日前,曲沃法院家事審判庭處理了一件比較“特殊”的離婚案件。說它“特殊”是因為原被告雙方均已年過七旬,且都患有疾病,婚姻持續(xù)了50年。這一對讓人羨慕的金婚老夫妻,為何在暮年因感情破裂對簿公堂呢?原告劉某今年73歲,是一名退休銀行職工,月退休工資3600余元,老伴馬某今年72歲,無業(yè),雙方已經結婚50年,婚后生育2個兒子,大兒子今年46歲,臨汾市某銀行擔任中層領導,二兒子今年43歲,現(xiàn)在曲沃生活,做生意,在曲沃城內臨街建有宅院和門面房。兩個兒子生活都很富足。劉某與老伴馬某因生活瑣事及性格分歧已經分居將近20年。劉某多年來在老家高顯鎮(zhèn)高顯村宅院內(建有三間上下二層樓房以及東房一間)居住,在村里承包有三畝地,種植果樹及蔬菜等。而老伴馬某因患有類風濕,常年行動不便,靠輪椅走動,在二兒子家生活,日常起居依靠二兒子及兒媳照料。劉某夫婦分居期間,一年倆人也見不了幾面,即便是僅有的數(shù)次會面,也是爭執(zhí)不斷,馬某更是不能見到劉某,一見就氣不打一處來,渾身哆嗦。兩個兒子也知道夫妻倆的狀況,也盡量不讓他們見面。2017年2月份,劉某一紙訴狀將馬某訴至法院,要求與馬某離婚。家事審判庭的承辦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通知劉某到庭,并安排家事調解員了解相關情況。得知馬某行動不便,承辦法官第二天通知劉某與馬某的二兒子到庭,在與二兒子溝通的過程中,了解到倆兒子都同意父母親離婚,都認為父母親離婚后不僅對父母親是個解脫,而且也讓倆兒子不再為父母矛盾操心,只要贍養(yǎng)好老人就可以了。承辦法官又與其大兒子通話后,也落實了上面情況。為進一步查清事實,解決好原被告的離婚以及贍養(yǎng)問題,調解員上門到馬某居住的二兒子家當面了解情況,馬某的陳述與劉某及倆兒子的陳述一致。在經過多次的勸和無望后,雙方和平分手。3月9日,在原告劉某與被告馬某就離婚以及財產分割、贍養(yǎng)等問題達成一致協(xié)議后,承辦法官和家事調解員一同到馬某家中上門服務,為雙方出具了離婚調解書,發(fā)放了離婚證明書,并對原被告兒子做了筆錄,安排好倆老人的贍養(yǎng)問題。

  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家事調解員發(fā)現(xiàn)馬某因患有類風濕手腳活動不便,便從家中拿著自己泡制的藥酒為馬某送去。馬某使用兩天后發(fā)現(xiàn)確有療效,便給調解員打電話。

  3月15日,承辦法官和家事調解員準備為馬某送藥酒及藥方,并對馬某進行慰問和回訪的時候,接市中院家事審判庭的通知,要到曲沃法院進行家事審判工作調研。恰逢其時,市中院家事審判庭、曲沃法院家事審判庭一行6人到馬某家中送去慰問品和藥酒、藥方,馬某及其兒子兒媳非常感動,大家紛紛拿起手機,拍攝下這感人的一幕。馬某兒子動情地對法官說:“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是很嚴肅、很威嚴的,不好接觸。沒想到通過我母親的案子,才知道家事法官們這么和藹,這么為民著想,不僅僅照顧到母親行動不便上門服務,還拿出自己家的藥酒藥方為母親治病,謝謝法院,謝謝法官”。至此,一起七旬老人的離婚糾紛案件得以圓滿解決。(薛江波 巨燕亭


     

責任編輯: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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