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今年要“應收盡收”

2017-08-24 09:47:38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8月23日,省政府發(fā)布詳細方案,決定在全省深入開展城鄉(xiāng)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行動,以期進一步改善城鄉(xiāng)人居環(huán)境。
    此次治理行動主要分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兩大部分,多項舉措的完成時間都被限定為今年年底前。

    太原要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2017年,全省新建污水配套管網700公里,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要加快解決污水不經處理直排和污水廠運行負荷率低并存的問題,實現污水“應收盡收”。太原市2017年要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所有設區(qū)城市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各地要強化對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營監(jiān)管,現有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要全部實現穩(wěn)定運行,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堅決遏制污水偷排、設施閑置等現象。

    設區(qū)城市污泥實現無害化處置

    對現有合流制排水管網要加快進行雨污分流改造,解決因雨季水量增加影響設施正常運行以及污水直排水體影響水環(huán)境等問題。今后,所有城鎮(zhèn)新建道路必須全部配套建設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網,不得再建合流制管網。
    2017年,設區(qū)城市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完成達標改造工作,全部建成污泥處理處置中心并投入運行,污泥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其他市、縣(市)和建制鎮(zhèn)均要按照國家規(guī)范對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置,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對污泥及其處理處置副產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要進行跟蹤、記錄和報告,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

    城市黑臭水體全部開工整治

    整治城市黑臭水體,采取截污納管、面源控制、垃圾清理、清淤疏浚、岸帶修復、生態(tài)凈化、人工增氧、活水循環(huán)、清水補給、就地處理、旁路治理等多種技術路線和措施,加快推進整治工作。2017年,現有城市黑臭水體要全部開工整治,太原市要全部整治完成,其他設區(qū)城市完成總量的60%以上,汾河流域涉及的各市2018年要全部整治完成。

    部分行業(yè)強制使用再生水

    在低于城市公共供水價格的基礎上,科學確定再生水價格,充分發(fā)揮價格杠桿作用,鼓勵使用再生水。在水質滿足要求的情況下,電廠、鋼鐵、化工、建筑施工、園林綠化、市政道路養(yǎng)護、洗車和城市景觀等行業(yè),要強制使用再生水。對應使用而拒不使用再生水的單位,相關部門不予立項審批或核減其用水指標,限制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關閉其自備水源。

    已開工焚燒處理廠要基本建成

    城市垃圾收集轉運要實現全覆蓋,城市和縣城要加大收集、轉運頻次,縮短垃圾存放時間,實現應收盡收,日產日清,并力爭做到“垃圾不落地”作業(yè)。垃圾桶(池)周圍要干凈整潔,不得影響周邊環(huán)境衛(wèi)生。
    我省將加快建設農村垃圾轉運處理設施。到2020年,每個縣都要建成專門用于農村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場,每個鄉(xiāng)鎮(zhèn)都要建成垃圾中轉站,確保農村垃圾及時處置。
    設市城市和較大的縣要加快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逐步改變以填埋為主的處理方式。今后,城市和縣城新建垃圾處理設施要優(yōu)先選擇焚燒發(fā)電、綜合處理、熱解氣化等工藝,原則上不再新建衛(wèi)生填埋場。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且處理能力能夠滿足服務需求的,要應燒盡燒,不得進行填埋處理。
    2017年,設市城市已開工的焚燒處理廠,要基本建成盡快投入運營,尚未建設焚燒處理設施的要抓緊啟動并具備開工條件,2018年開工建設,到2020年焚燒比例達到50%以上。

    倡導生活垃圾“干濕分離”

    實施垃圾分類處理處置。對有害垃圾單獨投放處置,倡導生活垃圾“干濕分離”,鼓勵對廚余等易腐垃圾進行單獨分類處置。
    太原市要制定出臺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選擇一批學校、機關、單位等實行強制分類,先行先試。2017年,太原市餐廚垃圾處理設施要投入運營,建成7個大件垃圾拆解回收中心,因地制宜擴大廢舊衣物回收站點布局。
    岢嵐、靈石、長子3個縣要積極開展國家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示范縣創(chuàng)建工作,制定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制度,推進垃圾分類處理體系建設。

本報記者 劉捷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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