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糾紛訴訟程序繁瑣,若按部就班進行,需先確認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在存在勞動關系的前提下,還需認定是否屬于工傷,鑒定構成幾級傷殘……整個程序進行下來,歷時較長,致使一些當事人的傷情得不到及時治療,家庭生計也受到嚴重影響。近日,侯馬法院堅持庭前、庭審和庭下全程調解,使一起川籍農民工與某建筑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在一個月內就得到圓滿解決。
2011年4月,川籍農民工張某經人介紹到某建筑公司從事建筑工作。2012年3月29日,張某的左手食指在鋼筋調直機上碾壓受傷,致使食指末節(jié)截除。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此項工程雖為該建筑公司承建,但其勞務工程已全部分包給另一勞務公司,便及時告知張某將該勞務公司列為第三人。為了最大限度實現好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法官堅持把調解工作貫穿于庭前、庭審和庭下全過程,一方面深入細致地詮釋相關法律,一方面引導建筑公司和勞務公司負責人將心比心、換位思考,力求讓農民工在合理范圍內最大限度的賠償。最終,勞務公司認可與張某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并同意一次性付給張某各項損失及經濟補償金4萬元,雙方解除勞動關系。(通訊員 寧小紅 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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