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容易索酬難 一場忙碌一場空
人社部門提醒“短期工”最好簽訂書面協(xié)議
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成華 李靜 實習生 王舒羽) “進入大四實習期,我急急忙忙找了份短工,本以為鍛煉自己的同時,還能賺一些零花錢,結果,白干了兩個月不說,還倒貼進去一套西服錢?!比涨?,多次索薪未果的大學生小伊向記者講述了他的打工經歷,并以此為“短工族”提個醒。
10月上旬,小伊途經市區(qū)平陽北街時,看到某小區(qū)門口貼著多張招聘啟事,其中一家私人借貸公司給出的待遇格外誘人?!拔铱吹缴厦鎸懼卸坦?,月薪3000元’,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tài)撥通了聯系電話。對方簡單問了我的年齡和學歷,然后告訴我過去面試?!彼貞浀?,面試極為簡單,公司經理當場拍板,讓我隔天來上班。”
“幸?!眮淼锰蝗唬∫劣X得有些不對勁,但又不忍放棄這份“高薪”工作。隨后,公司將他和幾位同樣來打短工的大學生編為一組,安排他們“聯合作戰(zhàn)”,集中力量去跑業(yè)務,這也讓他們打消了顧慮。可是,等他們真正上崗以后才發(fā)現,業(yè)務員”真不是好干的。
“所謂的跑業(yè)務,就是讓我們每天去各大銀行門外發(fā)傳單,動員路人去公司辦理個人借貸等業(yè)務。由于業(yè)績上不去,經理要求我們利用自己的一切資源,把身邊的親戚朋友發(fā)展為客戶。”小伊無奈地說,最令他無法接受的是,公司經常在半夜把他們召集起來,讓他們兵分多路,去一些繁華街道和小區(qū)貼廣告。
熬了兩個月,小伊不愿再當這種偷偷摸摸的“業(yè)務員”,便主動提出了辭職。其他大學生也紛紛表示要離開。沒想到,公司經理此時翻了臉,以他們沒有完成任務為由,拒絕給他們發(fā)工資。而這批短工在入職時,曾被公司強制購買了一套500元的西裝。公司承諾干滿一個月就給他們退西裝錢,如今也不認賬了。
忙碌兩個月,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小伊惱火不已。他多次找公司經理“理論”,但對方稱他不是公司正式員工,又沒有通過試用期,本來就沒有工資。前兩天,他再次上門討薪,又吃了“閉門羹”。面對如此窘境,他悔不當初:第一次打工就被騙了,都怪我太貪心、太粗心,光想著多賺錢,就沒想高薪背后是否暗藏陷阱。我和這家公司也沒有簽訂任何協(xié)議,只是填了一張工作表,如今這張表等同于廢紙,不能為我挽回任何損失。”
小伊的遭遇并非個例。由于涉世未深,一些大學生在尋找短工或是兼職時頗為盲目,有活兒就干還不懂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因此慘變“免費勞動力”。對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jiān)察科科長閆建信指出,打算在假期打工的大學生,找到工作時一定要問清楚薪資待遇、雙方的權利義務,最好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份正式的書面協(xié)議,將工作天數、工作時間、工資結算方式等細則寫進去。必要時,也可保留錄音、照片等相關證據,防止自身權益受到侵害。
此外,閆建信提醒“短工族”,即便是試用期也有工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約定了試用期工資標準,用人單位就應該按照約定標準支付給職工工資。如果雙方沒有約定,職工的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該用人單位相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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